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,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,仍旧是一粒,若是死了,就结出许多子粒来。 ——耶稣
再过一段时间,我就要受洗归入耶稣的名下了。
回头看这几年来信仰的成长,走了一条还挺漫长的路。
花些时间整理下这条路,让眼目和内心更加明澈。
在高二还是高三的英语课上,英语老师在班上放了尼克胡哲的演讲视频,演说者是个西装革履的乐天老外,不同的是,他没有健全的手脚,只有一个“小鸡腿”——发育不怎么良好的小右脚,可他的生活却比绝大多数正常人过得还美妙,打球冲浪写书,酷的不行。他的演讲视频超励志,超煽情,具体讲了什么内容,我淡忘了很多。当时印象最深的是,他讲到这个世界存在一位天父上帝,不论你高矮胖瘦,长得好看不好看,他都接纳你,他都爱你。从小缺乏肯定和爱的我,听到这个观点,眼泪盘旋在眼眶里,心内受到感动。
那是我第一次想去寻求神。
小时候,父亲经常被信基督的亲戚拉去做礼拜,顺便也会把我带上。肃穆广阔的教堂里,坐在深棕色长椅上,觉得这个场所怪特别的。有时候大家低头闭眼像念经一样叨叨,那时候我可不知道他们是在祷告,对他们的行为感到莫名其妙。随后全体坐下,台上的牧师讲道,台下的父亲和我打瞌睡。
家里放着一本黑色封皮,写着两个金色大字“圣经”,是父亲很早的时候在镇上教堂里买的,但是没怎么翻过,用他的话说“一看头就痛”。我高二那会迷上了《肖申克的救赎》,电影里的人物常常提到这本书,还有安迪越狱的那把小石锤也藏在其中,觉得这本《圣经》很神秘,跟信仰跟自由沾边。我就把这本书放进书包带去学校,当做一件高级玩具把玩,翻开目录第一页的大标题是“旧约”,第二页的大标题是“新约”,大标题下还写着很酷的小标题,比如“创世纪”、“启示录”。试图去读这本厚厚的书,扫视了几段里面的文章。
深奥晦涩,一点也看不懂。
高中时期初次接触信仰大概就是这样子了。
高考后填志愿,一心想着跑去外面的世界,五个志愿都填了省外,其中有上海、福州、南京、云南。第一志愿填的是大三可以去台湾的福师大,按我高考的分数,名称是“大学”的学校估计去不了,填福师大其实存着一种投机心态。
结果稀里糊涂被录取了。
现在想来,当然是神的一种带领。
或许,无论当时我去了哪个城市,祂都在特定的某一天将我领到祂面前吧?
抱着要在大学里发光发热的念头,我解锁了大学生活,不甘于浪费时间,不甘于无所事事,总是用各种事情来塞满时间抽屉,做一些乱七八糟的兼职,还自欺欺人曰体验生活,去图书馆借很多书,去参加很多社团活动。
活在自我构建的乌托邦里,假装每一天过得很充实。真相却是,毫无方向地在青春的茫茫大海中打转,虚假地刻苦努力着。
我不怎么懂写作的技法,只能以时间线来平铺直叙地继续写这些事情。
大二那年,中二时期的我遭遇到了大学阶段两个最大的危机。
《天使爱美丽》中的女主角对爱小心翼翼,害怕去爱,配角画家老爷爷就跟她说“再不勇敢些,你的所有计策都只是脆弱而已,你的心也会像我这把老骨头一样,变得脆弱的像玻璃。”那时候我也渴求去爱,于是乎放胆豁出去了一把,就准备向英语课的同桌表白。
“有些话在我心里憋了好久了,我再憋下去就要死了。”
女孩瞪大会发光的眼睛,像看动物园的猴子那样看着我。
“呃......你有没有看过《等一个人咖啡》?”
“还没,听说很好看。”
我忘了我说什么蹩脚的台词了,好像是说“屎就烂在心中,但是我不想憋了。”
手哆哆嗦嗦地撕下英语课本的一角,写着弯曲的“我喜欢你”,递到女孩面前,女孩神秘地笑了笑。
只要你一个的微笑肯定,我的世界就要改变了。
“我考虑一下。”下课前她这样对我说。
下课铃声响起,女孩很快地收拾书包,跟同伴离开,整个教室里只剩我一个人静静地坐着,一动不动,额头腋下满是汗,心里仍旧惊魂不定。那个中午,阳光灿烂,特别灿烂,比以前所有的阳光加起来都要灿烂。在阳光中,等待她同意的消息,因为我想不到有什么理由可以使她不接受我。
那个时候我真的是宇宙超级无敌中二王。
“我在大学里,还不准备找男票。”
她在QQ上发来消息,给我塞了张好人卡,还说希望我可以找到更好的。
我们那时候特流行“男票”这个称呼。
我心里发了大洪水,酸楚不已。卧槽,最好的不就是你吗?我再去哪里找比你更好的。即使彼时我对她一点也不了解,她的三观、她的性格、她的喜恶,我都一无所知。
可因为我喜欢你,你就是完美的。
被时间反刍很久很久之后,我才明白其实我并不喜欢这个女孩,从始至终,只是喜欢我自己很投入的那份情感。只是喜欢自己扮演的那段痴情傻汉的蹩脚且枯燥的戏。
那个午后,我旷了课,骑上单车在大学城路上拼命蹬,发泄心中的悲情。
悲情堵在心里面,一直没有被发泄出去。
15年的中秋节前夕的班聚,我做出了活二十几年最荒谬的行为艺术,跟女孩在同一桌吃饭,隔岸痴痴地望着她,却无法跟她走在一起,就一个劲地灌啤酒,被酒精麻醉后,走出餐馆,晃悠地走在熙熙攘攘的破街中,店面的灯光闪烁地虚幻不真切。
如果今晚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晚,如果我没有明天,我有什么一定要去做的?
脑海中浮现出《毕业生》里霍夫曼在安妮的婚礼中拉走她,一起逃离疯狂世界的最后一幕。闯入班聚的烤鱼店,我也去复刻了一下:我气冲冲地拉起女孩的手,女孩的脸上浮现莫名其妙的神情,然后周围的反派就来拉扯我俩,企图将我俩分开。不巧的是,我身后是一道包厢的门,此时正好挡住了体科院吃完饭的三四个学生,他们对可怜的醉酒神经病患者骂骂咧咧,三五秒后醉酒神经病患者就和那三四个学生扭打在一起。
那场打架是我最有勇气的一次打架。
被劝架拉开之后,我被一起班聚教漫画的台湾老师带到一家喝冷饮的店,哭丧着跟他大吐苦水。
“年轻人很正常。”他说得轻描淡写。
老师就像武侠小说里面阅尽人生春秋的长者。
当时的我已经没脸面对全班同学了,简直就是一个叛国贼。在黑幕中,骑上单车落荒而逃,逃去了师大的另一个校区。满心挣扎与悔恨的夜晚,我实践了所谓“放肆挥霍的青春”的歪理,天上那轮满月照得我周身黑暗无比。
脚前的灯,路上的光,究竟在何处?
我没有明天了,我不晓得如何再面对熟悉的舍友跟同学了......
从那之后,压抑敏感的性情被激发,我开始把所思所想通通写成日志。
一段苦涩、满是羞愧的往事。
一块像极了纹身的伤疤。
歌德在年少时代遭到爱情的失败,反而著成《少年维特之烦恼》。此种受挫后励志的案例举不胜举,我怀着如此想法,用更大的心力继续追寻......呃......梦想(无敌中二的一个词),企图逃离心内缺失的阴影。与此同时,无意间寻见了做影视的学长。
“学长,我要拍电影!”
“你行吗?”
学长上下打量我,一脸龙傲天般的鄙夷。
你,你凭什么看不起我,老子以前也是龙傲天。
井底之蛙对跳出井的蛙,非常容易地就会投射出一种羡慕崇拜的眼光。
说起来也是一件挺羞耻的蠢事。
大二下学期去了他之前呆过的传媒公司实习。公司在三坊七巷的天后宫里面。在那里,被充做免费劳动力,成为社会底层的死跑龙套。我的生活经营得黑白惨淡,变得更加迷茫了。迷茫于社会金钱规则下冰冷的人际交往,迷茫于为什么天后宫里的信仰变成了小香40大香60的生意经,迷茫于我的天赋究竟在何处。
面目全非的生命沉沦到绝望谷底,我存在的意义究竟在哪里?我比高中那时候更加迫切地需要救主。
彼时,我并不知道这位救主其实就是基督耶稣。
残酷暑假结束,重新回归学校。16年的9月份,时间轴的运动点跃到了大三。那一年整个班都去了宝岛台湾。
置身在陌生的城市和乡镇里,反而给了我一种全新的温情。
有一次,无意间路过一间地下室,这个地下室的上方挂着一个十字架,有两个中年妇女欢欣交谈着,我走进了她们。
“这里是基督教的教会吗?”我怯怯地问。
“是的,欢迎欢迎!”是师母——牧师的妻子接待了我。
师母披散长发,戴一副红框眼镜,眼角有些皱纹,活泼健谈,像一名初中老师,后来得知她是阿美族。
她温暖的笑,我会永远记得。
地下室阶梯迈出小心翼翼的碎步,是我踏入神家的起点。
第一次师母教我读经,一起念《创世纪》,一字一句地念,我心里觉得好浪费时间。她向我解释其中的意思,亚当夏娃悖逆了神的旨意,他们吃了善恶树的果子就要死。
我对《圣经》故事一知半解,对上帝的存在与否也心怀质疑。她让我试着向上帝祷告。
在那一年里,跟着其他人唱赞美诗不解其意,只是觉得心内安宁,偶尔有感动;听牧师讲道,我继承了父亲的习性,睡了一年,单单记住了义人罗得这个人名。在那里,我认识了有点朋克作风、努力考雅思因为想去米国修摩托车的令尧、祖籍是福建的很努力半工半读的帅哥育玮,超级活泼开朗的英语老师昭敏,父母在非洲大使馆工作、擅长弹钢琴、微微憨厚的仲其,短黄色发型的音乐主播至柔,对两岸政治感兴趣的痞痞的小胖子天文,团契小组长、温柔、善解人意的嘉君......
逃离社会金钱教的日子持续了一年,大三下学期即将结束之时,在去往台北校区上最后一节通识课的校车里,窗外灰蒙蒙的,漫天覆满乌云,向后退去的街道,在那一刹那,我的心感受到了上帝的存在,有个信号无声无息地在我心里对我说,这片天空就是祂创造的,祂一直在带领我认识祂自己。
我这几年要寻找的神,我稍微有些些认识到了祂。
靠着窗,少年泪流满面。
车内的人们,谁也不知道。
当时我就立定心志,此生不入社会金钱教!
校车停站,关门,随后最后一次离我们远去,无情的车就像《少年pi》里面不曾告别的老虎。紧接着,我们所有人就被时间轴弹回到了大陆。
大四实习期间,因为感受过教会的温情和接纳,就想在福州城也找间教会。在QQ群上随意搜索“福州基督教”关键词。过了几天,H熹弟兄来加了我;又过了几天,陈老师打电话给我;再过了几天,他开着他破破的面包车到师大找我。
“在耶稣里,我得到真正的安慰。”
我其实忘了我跟他说了什么。
我也忘了他跟我说了什么。
临走前,他为我祷告。
那年学校没课,同学们各奔东西,去了各地实习,几个宿舍加起来就只有四五个关系好的同学,信靠度还不是很高的我跟他们经常辩论宗教问题,往往不欢而散。
智慧者说过,你要专心仰赖耶和华,不可倚靠自己的聪明。
那时候,我们都是属血气的。
周四晚上,在大学城附近小区里,陈老师带我们学习《圣经》,建议我先去看新约的四福音。一个叫阿曼达的外教老师常常带领我们。在团契中结识了在大学城做老师、智慧、善于用理性态度解释信仰的J崇(避免给你们带来麻烦,我就缩写了),陈老师女儿、迷茫于未来、爱笑但骨子里多愁善感的L慧,说话语气温和、喜欢零食的小胖S杰,起初以为是严肃实则是木讷的J伟,另外包括青年团契。记得名字的和不记得名字的弟兄姐妹。
《圣经》翻着翻着,那时候快要翻完一遍了,但是我内中还是充满怀疑。到大四下,我仍并不坚定于上帝的存在,那个时候陈老师可能忙于市区的教会事务,周四没有来团契,就委托R中传道人来带领。第一次见R中,我就问他各个宗教之中,为什么只有基督教是真的,其他都是假的,他很简短地论述了一下,把各个宗教给否定掉了。我依然将信将疑,因为我心里想着,如果把这个问题向穆斯林提问,他们自然也会把除伊斯兰教之外的宗教给否定掉。
神赐给每一位属于祂的儿女来认识祂的恩典,都是不一样的。
我差不多是在17年年底开始参加主日敬拜,一开始觉得做基督徒,好像每个周日都给你占走了,我不希望被约束,挺难受的。我就向周日总带我去市区教会的J伟说,主日敬拜我能不能大小周,这周我去下周我休息一下。
想起来挺好笑的。
当时主日爱宴之后,陈老师就会带大家学习一本绿色的小书叫《西敏小要理问答》,反复被提到的一个命题——人生的首要目的是荣耀神,并以他为乐,直到永远。起初我一点也不明白怎么样才算是荣耀神,慢慢地我经历到祂与我同在,研读祂的宝贵话语《圣经》,不去触犯十诫,发挥上帝交托你的能力,常常感谢祂等等其实都是在荣耀祂。
渐渐明白更多之后,我开始舍下旧我,经历了从某种意义上的死里复活,让圣灵内住,成为新造的人。
在基督里,旧事已过,一切都是新的。
周日去教会也不再是一种挣扎和束缚。活在祂的国和旨意里面,才是我一直真正在渴慕的自由。
渐渐地,《圣经》不再像是一本天书;渐渐地,陈老师的讲道听得进去了;渐渐地,在青年团契中,结识了参加工作的弟兄姐妹,大家愿意敞开心扉在主里面一起分享近况;渐渐地,我明白了更多的一些教义,比如耶稣基督是谁、十字架的救赎、因信称义、世人犯罪、生命共同体等等。
渐渐地,这粒干瘪麦子落在溪旁的地里,快要破壳发芽了。这个奇妙生命的过程,神花了5、6年的时间。
神是我们的避难所,是我们的力量,是我们在患难中随时的帮助。(《诗篇》46:1)
19年1月份,告别了福州城陈老师他们。
19年3月份,来北京之后,进入到陈老师推荐的教会,到现在这个时间轴的节点,过去半年多一丢丢。
这半年来,从起初对帝都的彷徨和陌生,到现在......还是对帝都陌生。但是因为教会的缘故,让我在这个一个区大过一个城的地方有了心内的笃定和依靠。
使徒保罗说过,并知道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,便叫神一切所充满的,充满了你们。
跟父母电话的时候,我开始维护基督教,父亲总说宗教都只是心理安慰。
精神分析法,积极心理学,像《论语》这些学说我曾经也蜻蜓点水过。信仰有安慰人心之用,但绝不是后者的子集。
人类历史的轴心时代,主前500年前后,耶路撒冷圣殿被毁期间,中国出现诸子百家百步飞剑,西方出现苏格拉底没有底。人类智慧最终极的奥义是什么?
我全然接受——除了耶稣以外,其他学问都只是真理的碎片。
创世以来,人类无数次悖逆神,而父神牺牲了祂的独生子来买赎我们。信仰真的是很神奇的,信者与不信者彼此觉得对方愚不可及。
基督信仰当中有个盟约的概念。盟约,歃血为盟,是一种以血以命为代价的约定。还有一个比喻是说,人和耶稣的结合就像人类婚姻,耶稣是新郎,人是新娘,这位新郎为了新娘而舍了自己的生命,现在正在天上为我们预备婚宴。所以,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情其实是神对人的爱情。
对于重要的事情,我不想稀里糊涂地接受了,何况是跟生命之道有关的事情。
在台湾的时候,看梅尔·吉布森的《耶稣受难记》,大致了解了耶稣受难的情况,印象中只觉得电影残忍血腥。后来,用耶稣是神、并为人类受难的视角重新看,不免泪流满面。在两千年前的巴勒斯坦地区,主耶稣被犹太教徒控诉,罗马当局丝毫查不出此人有罪,迫于众怒,鞭打他,让他扛起十字架来游行,最后将他钉在十字架上。祂原是神,却遭受人世间的羞辱和苦难,因祂降世为人的使命就是如此。何等奇妙的是,从那日直到今时一直有厌弃祂的人,两千年来他们的共同点都是对祂不信,信祂的人才会接受祂受难的意义。从人的历史原因来看,耶稣是危及到了犹太教的统治才被迫受难;而在神学意义上,祂受难是为救赎陷在罪恶过犯的人,祂作为替罪羊来为我们赎罪。具有神性的耶稣,本可以动一动手指便能降下天兵天将所有恶人杀死,但是祂选择顺服天父的旨意,走向祂的十字架,后复活升天,来让所有信祂名之人得以与父神和好。
文章有句点,但是信仰之路在信徒离世之前并没有一个句点。
耶稣说过,我差你们去,如同羊进入狼群,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,驯良像鸽子。
信耶稣的人不应该在各样的事上懒惰下来,觉得凡事有耶稣罩着,我只要躺着晒太阳就够了。因为要荣耀神,诸事应该去做得更好。
在认识信仰的过程中,我认识了两个20世纪的英国人。
一个是电影《烈火战车》的原型艾利克·里德,他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,说自己赛跑的时候感受到上帝在使用他。当奥运会赛跑项目的比赛时间在周日,他恪守上帝的道,放弃了比赛而选择了参加主日敬拜,之后反而在另一场不是周日的赛跑项目中,他得了冠军。他的传奇故事还没有结束,退役之后,他做了牧师,受到上帝的呼召,不顾周围亲朋好友的反对,放弃了英国安逸的生活,毅然踏上去中国的宣教之旅,最终在日据的潍坊集中营,为神的国付上了生命的代价。
另一个是C.S.路易斯,他是牛津大学的文学教授,跟托尔金参加同一个读书会,彼此是好朋友(据说后来分道扬镳了)。C.S.路易斯写了儿童奇幻系列小说《纳尼亚传奇》,托尔金则写了经典的魔幻小说《魔戒》。其实这两部小说都是披包裹着基督教理念外壳的小说。最为关键的是,C.S.路易斯还是护教家,写了很多影响至今的神学著作。
耶稣说: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若不藉着我,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。
做主耶稣的门徒,做祂的一粒麦子,是我此生最荣耀、最重要、最真实的天命。
基督时报特约/自由撰稿人文章,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立场,供读者参考,基督时报保持中立。欢迎个人浏览转载,其他公众平台未经授权,不得转载!
凡本网来源标注是“基督时报”的文章权归基督时报所有。未经基督时报授权,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、公共网站、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或引用本网图文。欢迎个体读者转载或分享于您个人的博客、微博、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,但请务必清楚标明出处、作者与链接地址(URL)。其他公共微博、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如需转载引用,请通过电子邮件(jidushibao@gmail.com)、电话 (021-6224 3972) 或微博(http://weibo.com/cnchristiantimes),微信(ChTimes)联络我们,得到授权方可转载或做其他使用。